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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强降雨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22-08-03 16:07:42  来源:  作者:

 于做好强降雨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市8月3-5日受东风波动影响,将有大雨到暴雨、局部大暴雨,并伴有强雷暴和8级以上短时大风、局部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其中3日有大雨到暴雨,4日有大雨到暴雨、局部大暴雨,5日有暴雨、局部大暴雨,三天过程累计雨量120-180毫米、局部200毫米以上,最大时雨强40-60毫米。为贯彻落实省市强降雨防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积极防御强降雨可能引发的自然灾害,加强在建工程、既有房屋使用、削坡建房、物业管理区域等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现就做好近期强对流天气防御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传达相关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企业要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提高警惕,严格按照我局《关于印发〈全市住建领域2022年汛期防汛防风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东建质安〔2022〕5号)等文件规定,迅速将天气预警信息及相关工作要求传达到每一个工地、每一个物业小区、每一个人员,立即组织对在建房屋及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既有房屋使用安全、削坡建房、物业管理区域等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强化落实,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问题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提前避让、主动避让、预防避让”刚性要求做好住建领域暴雨大风等恶劣天气防御工作,落实防范措施。一是切实加强在建工程(民房)管理,在强降雨期间,地下管网、地下空间、高边坡、深基坑等在建工程停止作业,塔吊、龙门吊、脚手架、井架、升降机、高空吊篮等停止运作,并加强基坑监测、做好边坡等区域围蔽,加强山边的房屋、工棚,施工用电等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工人待在安全的区域,尽量避免户外活动,雨后作业落实防范措施。二是加强既有房屋、削坡建房、连廊、围墙等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安全排查整治,快速处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重点突出危房的安全治理,对前期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及时落实整改,切实闭环处理;对未经过整改加固验收合格的危房,要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避险措施,确保“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对前期未撤离危房人员的,涉及自身职责无法协调解决的,要及时报告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协调处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物业服务企业要全面彻底检查地下车库、排水设施设备,保障防汛物资落实到位,维护防雷设施,切实提高物业小区防范能力。
三、强化值班值守,及时报送及处置险情
      各有关单位、企业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领导带班,亲临一线指挥,加强会商研判及时启动应急响应,24小时紧盯雨情、水情、风情、工情变化以及山洪、地质灾害风险,严格落实基层暴雨预警“叫应”机制,确保有突发雨情、水情能第一时间传达到基层责任人。加强抢险队员和三防责任人自身安全防范,对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做到心中有数,确保科学施救、科学防御。当防汛应急响应或暴雨预警信号的相应级别生效时,按照《关于重新印发〈东莞市住建局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东莞市住建局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工作指引〉的通知》(东建质安〔2021〕6号)等文件规定,做好相应防御措施,一旦发生灾情险情,及时报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值班电话:0769-22981323,22207178)。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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