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物协函[2012]2号关于缴纳会费的通知各会员单位:为明确每年度会费缴纳的时间和标准,保证协会工作的正常运作,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开始对会费的收取和缴纳按以下方式和时间缴纳:1、新入会的会员单位以入会通知书上的日期为正式成为会员的日期,均为一般会员单位。2、每年前三季度新入会的会员单位自通知书月份开始缴纳会费,首次缴纳会费标准为通知书月份至当年12月的月份数(250元
东物协函[2012]2号
关于缴纳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明确每年度会费缴纳的时间和标准,保证协会工作的正常运作,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开始对会费的收取和缴纳按以下方式和时间缴纳:
1、新入会的会员单位以入会通知书上的日期为正式成为会员的日期,均为一般会员单位。
2、每年前三季度新入会的会员单位自通知书月份开始缴纳会费,首次缴纳会费标准为通知书月份至当年12月的月份数(250元/月),第四季度新入会的会员单位缴纳会费标准为剩余月份加第二年全年会费。
3、已入会的会员单位,按第二届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务和协会《章程》规定的标准,于每年三月份前往协会秘书处缴纳会费。
4、协会《章程》第十三条规定,会员交纳会费的标准:
(一)会长单位每年交纳会费12000元;
(二)副会长单位每年交纳会费10000元;
(三)常务理事单位及监事单位每年交纳会费8000元;
(四)理事单位每年交纳会费5000元;
(五)一般会员单位每年交纳会费3000元。
5、会费的缴纳也可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缴纳。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东莞分行
户名:东莞市物业管理协会
帐号:100375001440010001
联系人:吕太英
电话:22828106
现协会已开展2012年度会费缴纳工作,请各会员单位配合及时交纳为感!
特此通知!
二0一二年二月九日